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如果想要成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的话,最简单的方式就叫做发起设立。在实际的操作当中,还可能被称作单纯设立或者同时设立。
这种发起的方式是最简单的,就是公司的全部股份,发起人自己将公司的股份认购了之后,从而成立了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公司的最原始的股东将公司的股份进行认购之后,从而成立公司,所有人对这个公司承担的都是无限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破产或出现的倒闭的话,个人要以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
2.第二种设立的方式相对来讲是比较复杂的,叫做募集设立。
如果想采用募集设立的方法,就不需要所有的股东和发起者将公司的股份是先认购掉,而是可以认购一部分,剩余的部分事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众可以自己对于公司的股份进行购买。在购买之后就也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之一。
当然,如果想采用这种方式的话,份额上是有限制的,发行人不可以占用太多或者是太少的份额,通常是在35%左右,剩下的部分是向公众开放的。
二、设立公司的限制:
1.具体上来讲,股份有限公司想设立的话,通常都会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设立,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的,有些股份有限公司是向社会发行股份,并且要对于股东的权益负责的,所以在设立的条件上也是有一定的限制,包括人数上的限制是两个以上,50个以下,这是发起人的限制。至于后来上市之后,向股民发放股份是没有限制的。
2.其中条件还包括股东必须制定一整个公司的章程,并且由发起人在章程上面签字或者是盖章,还有公司必须要有名称,经营的场所和经营的范围。整个公司的内部还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运行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等。
3.以上的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是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可以随时决定的,如果当时发起的资金是比较少的话,就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一些资金,如果自己的资金非常充足的话,那么由发行人自己自行设立就可以了。
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成本比较高,虽然在后面盈利的金额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大的,但是整个风险来看还是相对较高,所以如果在设立的时候一定要找到比较靠谱的发起人,并且要签订合同,对于整个公司的营业和倒闭之后的情况做出一个详尽的规定,以免这些意外真正出现的时候自己没有办法找到责任人一方或者是获得赔偿等等。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