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注册资本分开缴纳是否可以
一、1000万注册资本分开缴纳是否可以?
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实行法定实缴资本制度,以及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实收股本制度外,其他公司均可实行分期缴付的认缴资本制度。
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实行分期缴付,“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二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也可以实行分期缴付,公司全体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属于投资公司的,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三是增加注册资本时,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不再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而是适用所有的公司。
二、注册资金的含义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三、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动用吗?
注册资金可以动用,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1、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2、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3.注册资金反映的是企业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额。只是代表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一种象征,证明公司至少能承担等同于注册资金的风险。
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对于注册公司的新人来说确实是很大的经济压力,除法律制度当中限制的公司之外,分期缴纳注册资本现在已经解决了很多创业人的创业难题。当然,这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时间也要提前拟定在公司章程当中,到资时间也不是越晚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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