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凶宅可以退吗
什么是“凶宅”呢,我想听过很多说法的是,发生过自杀啊,凶杀的宅子,比较迷信的说法就是这个屋子有鬼,不吉利。但真正意义上符合凶宅的条件,必须符合一个是这个房子真的有人死亡,一个是这个房子里人死亡的原因必须是非正常死亡,也就是很多说的“横死”。那么,房子里的人如果是正常的生老病死或者房屋失火等意外事件死亡的,就不算凶宅了。应该注意的是,如果这个房子在很多年前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事情,但已经出租或卖给他人使用了很多年,在民间就会认为“凶宅”已经被阳气净化,就成为了正常的房屋,这只是迷信的说法,当然,虽然发生过不好的事情,但是不能像标签一样总贴在上面,毕竟已经有人长期住过,那么也可以有效利用这样的房屋资源。
那么买到“凶宅”后怎么办呢?
如果买房子的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所购买的房子是“凶宅”,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合同一旦签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致使合同无效的事情发生,那么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并且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凶宅”里发生的非正常的死亡事件影响比较大,而且当地的新闻啊,报纸啊进行过大规模的报道,而且买房子的人还是本地人甚至可能就在一个小区,就不可能不知道所买的房子的情况,更何况每个人在购买房子之前肯定都会事先了解,这种情况如果没有主动询问这方面的事情,法律上就认为买房者对这个房子有所了解,买房者自己愿意接受“凶宅”的事实和交易风险。买房者就不能追究原来房主的责任,所以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所买的房子是“凶宅”的情况下,所发生的购房行为和合同是有效的,也就不能退房了。
大家也都知道,因为“凶宅”是很多人不愿意购买的,就算买了,但是再进行二次交易,这种房子很难卖出去,也就是这些原因,很多房主在卖这类房子的时候,为了能够高价交易,往往都会故意隐瞒“凶宅”的真实情况,让买房者以为这是正常的房屋而购买了该房。因为如果买房的人知道了这是“凶宅”一般是不会买的,就算是买了,肯定也不会愿意以正常的交易价格买的。因为买房子的人的心态是真实的,但是因为受到欺骗才购买了,违背了自己真实的意思,法律对于这样情况的购房人会赋予撤销权,如果卖房者故意隐瞒“凶宅”的事实,买房人就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这次买卖房屋的合同,买房人将房屋退还卖方人,而卖方人则有义务将购房款和利息还与买方,而且卖房人也应该对买房人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的损失进行赔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你享有撤销权,但是再你知道的那天起一年内都没有行使权利,那么你就丧失了这个权利,购房合同依旧有效。
所以在不管你是买来住也好,投资也好,一定要事先了解好,如果你要卖房,也要如实相告,有权利时应当依法行使,法律不会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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