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怎么办?
一、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明确说明了如果离婚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就进行诉讼解决。其次说明了需要填写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分割协议。并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角度界定了双方应该持有的财产。如果对此仍然存在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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