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殴打他人没有明显的伤,可以拘留吗?
如果殴打他人没有明显的伤,可以拘留吗?
可以,殴打他人,会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情节严重有可能面临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没有伤,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分几日,如果其它情节严重可以治安处罚,如没有其它严重后果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根据我国先关法律的规定,打架斗殴,造成他人受伤,扰乱社会秩序的,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理应受到刑事处罚,承担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导致他人死亡,应该处以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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