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交通事故仲裁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仲裁流程是在交通事故双方都是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签订仲裁协议这时候就有需要才有仲裁流程。这个仲裁流程包括有仲裁准备、仲裁审理、作出仲裁以及最后的执行仲裁。作出仲裁以后,双方按照双方的协商以以及仲裁的结果去实行就基本没什么问题了。
申请仲裁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的行为。
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仲裁申请后,首先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书副本、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其次将收到的被申请人答辩书副本在规定期限内送达给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由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可由1名或3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审理,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实质性的全面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评议和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庭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责任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的基础上,对损害赔偿纠纷作出实体裁决。仲裁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在评议案件过程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则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终局的仲裁裁决。此外,仲裁庭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仲裁的过程中,如果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仲裁庭也可以就该清楚部分的事实先行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的执行。由于仲裁机构是民间性争议解决机构,因此仲裁机构无权自行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即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都是经过准备仲裁,仲裁审理评议和作出仲裁裁决,以及执行仲裁四个步骤。最后的结果可能与当初协商的结果有些出入,只要开始协商的内容没有违法,那就不会有太多的改变。如果协议的内容本身是违法的,那这协议自然不作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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