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彩色组合申请商标注意什么问题?

以彩色组合申请商标注意什么问题?,第1张

商标是一个商品最明显的外观特征,是竞争力的体现。企业生产制造商品后,应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一个商标,这样有利于扩展市场。可以注册为商标的形式很多,包括图像、文字等。其中还有一种颜色组合商标。那么,以彩色组合申请商标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以彩色组合申请商标注意什么问题?

申请注册颜色商标(彩色),同申请注册一般的商标一样,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且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如果未声明,即使申请人提交的是彩色图样,不以颜色组合商标进行审查。此外,申请人应当提交清晰的彩色图样,并标明色谱编号。

商标在注册申请时有一项要求即:是否指定颜色及指定的是什么颜色。若商标指定了颜色,就说明在以后的商标使用中只能使用其指定的颜色,不能使用其他颜色。若没有指定颜色,在以后的颜色使用中就没有限制。因此,建议商标申请人一般不指定颜色。

二、哪些情况下彩色组合商标不予注册?

1、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

2、就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颜色组合商标相同或近似。并容易产生混淆的。不予注册;

3、申请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注册;

4、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导致混淆的。也应当不予注册;

5、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个体工商户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综上所述,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可以更好的区分生产者、销售商等。以彩色组合申请商标要注意必须是两种以上商标、并且商标排列要有一定顺序。注册程序和注册其它商标一样,都要向商标局提交相关材料。一般来说,申请人不会指定颜色,这样以后操作空间比较大,商标使用更加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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