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侵权保全公司财产要怎么做?
经济共赢的时代,合作与互助已经成为大家创造财富的主要手段。各公司之间的财产联系越来越密切,但是人的心态总会发生变化,随之而来的财产侵权诉讼的案例也是越来越多。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侵权保全公司财产这类问题出现时,我们怎样尽可能的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但对何谓保全申请错误,没有详细规定,司法审判实践中对此也理解不一。一种意见认为,只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或全部得到支持,就应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应以申请人是否存在过错,即是否存在恶意诉讼、恶意财产保全为判断依据,判定申请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属于一般侵权责任纠纷,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类纠纷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况下,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其次,诉讼请求与判决结果存在差异不是判断保全申请错误的唯一标准。
再次,财产保全这一法律制度同时也设置了保护被申请人的相应措施,包括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被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并可以其他财产替换被保全的财产等。
因此,财产保全并非只要是申请人败诉就必然会引起被申请人不可避免的损失。
总之,以申请人是否具有过错为依据判断其财产保全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不仅符合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能有效遏制恶意诉讼、恶意财产保全的发生。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申请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败诉不是判断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唯一标准。作为一般侵权行为,主观上有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诱惑出现在大家的眼前。人们为了追求利益,有时会迷失自我,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造成本身可以避免出现的错误与问题。公司侵权保全公司财产是大家可以采取的手段之一,以上的解释希望可以让您解决燃眉之急。若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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