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在外地能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除了带给自己的伤害也给孩子带来无可拟补的伤害,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决定离婚的选择,即使选择了也不要在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影响孩子的身心发展。那,这个问题一定困扰着很多人,那小编就在外地能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这一问题结合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看看我国法律有着怎样的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常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原来抚养费是经过人民法院判决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一方拒绝履行,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的确认,离婚协议中小孩抚养费的承担约定就具有了法律强制力。一旦不主动履行,你就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外地能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现行法律对在外地能起诉要孩子抚养费吗此类的案件受理需要在被告知的居住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受理。而法院一旦受理并进行判决后,如判定一方支付对方不予支付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关的个人和单位还应积极配合来保障原告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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