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两年内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的任何经营行为如果没有遵守法律的规定就非常容易就触犯了行政法的规定而被行政机关处罚,尤其是在商标方面被发现两次侵权行为并且被给予行政处罚就必须承担起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讲解商标侵权两年内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后果是什么?
一、商标侵权两年内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企业在两年内两次以上因为商标侵权被作出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就有可能被列入到失信企业名单之中。
相关规定:
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该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2)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3)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5)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7)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8)因商标侵权行为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9)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10)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该办法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管理:
(1)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2)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
(4)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综上所述,如果企业在第一次被处罚之后仍然作出了对他人合法商标的侵权行为就会被视作情节十分严重的情形来判定并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即被直接纳入到信用黑名单之中而影响到之后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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