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下,肯定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对开发商问责的,但是开发商反过来可以要求建筑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问题负一部分的责任,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本身就是要有建筑单位来把控的。但是针对引发建筑工程质量的原因,在处理的时候必须要有相关依据,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有哪些?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6)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7)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8)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9)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
(10)其他有关资料.
二、施工前的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我们可以看出,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包括引发质量事故的一些资料,平时的施工记录,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的质量证明,当初签订的技术文件,对事故状况的勘验等各方面的依据,通过多种因素确定了引发工程质量的原因以后,才能够依法解决针对工程质量的赔偿问题和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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