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印花税千分之一 是必须缴纳的吗

股权转让印花税千分之一 是必须缴纳的吗,第1张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千分之一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元 ×0.05%= 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依据上述规定,A企业注册资本没有变化,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股权转让印花税千分之一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缴纳比例。股权转让的时候是必需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以及所得税的,如果不按期缴纳印花税的话可能会导致需要缴纳滞纳金,这样对于股权转让的双方来说都是不值当的,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缴纳税金,如果是法律明确规定免除税金的除外。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股权转让印花税千分之一 是必须缴纳的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