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年休假什么的……实在忍受不了领导对我们的这种态度,我们该如何获得自己应有的权益?
你好,余伟安律师:
我在西安某单位已经上班5年多了,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什么的,更别提婚假,产假,年休假什么的……实在忍受不了领导对我们的这种态度。我们该如何获得自己应有的权益?
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然后补缴社保。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