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和别人合开饭店,我投2万,对方投4万,因两人不和,我和合伙人签协义,对方答应我,我退出把饭店兑出后,反还我两万,未兑出其间,每天给我50元,可10天前他收了兑店人3000元定金,因没能达到兑店人的要求,兑店人所赔6000元,他即失踪了10天,现在兑店人把门锁上不让开业,向我要6000元钱,因和房主签协义是我的合伙人签的,房主不和我谈,房子还有三个月到期,我开也开不了,兑也兑不了,合伙人自今找不到,我又拿不出6000元钱给兑店人,我该怎么办?谢谢!
位律师回复
你先向兑店人承担责任后再向合伙人追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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