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老公父母3万元是用租金和老公分红还给他父母,请问我是否可以分得补偿费?
各位律师:
农村宅基地证是登记在家公名下,婚前已有一层楼,婚后是借我父母21万,借老公父母3万及老公表哥5万元扩建至五层,建成后只是我夫妻两人居住,其余用于出租,出租费是由我收取管理。现在国家要拆迁补偿,26万借款是用拆迁补偿费偿还,另外老公父母3万元是用租金和老公分红还给他父母。请问我是否可以分得补偿费?
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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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证是登记在家公名下,婚前已有一层楼,婚后是借我父母21万,借老公父母3万及老公表哥5万元扩建至五层,建成后只是我夫妻两人居住,其余用于出租,出租费是由我收取管理。现在国家要拆迁补偿,26万借款是用拆迁补偿费偿还,另外老公父母3万元是用租金和老公分红还给他父母。请问我是否可以分得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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