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和我在一城市,他在另一城市工作,我能否以他身体不好为由取得孩子监护权,或者还是否有其他理由?
你好,乔恒律师:
现在老公以与我家人不和、我在其中不客观为由诉讼离婚,皆无外遇。他目前有慢性病,需终生吃药维持。自两年前生病来心理、情绪都不好,私下记录了我和家人的所谓“罪恶”,并以此为由我不适合抚养孩子。请问,我怎样才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孩子8岁,一直是我和他母亲照顾,他没独自带过一天。目前,孩子和我在一城市,他在另一城市工作,我能否以他身体不好为由取得孩子监护权?或者还是否有其他理由?谢谢。
1、孩子已经八岁,法院判决时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看其原意跟哪一方生活
2、离婚后如一方不能很好照顾孩子,或者对孩子的成长与教育等有不利影响的,可以诉讼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满意答复,请点击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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