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条追究刑事责任吗我可以同时向用人单位追究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你好,苏小平律师:
2009年4月30日开始上班,是服务行业。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4,36,40,41,44,96条,于是我在2009年5月28日辞职,32天上了28天班,6天休息日2天法定日,超出标准8小时外加班120个小时。在这期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告知劳动报酬,没有说明试用期的期间。我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吗请问我可以追究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以及刑法244,270条追究刑事责任吗我可以同时向用人单位追究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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