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我向他赔偿各种费用共九万多元,请问我们之间是雇佣关系吗,我需不需要向他赔偿?
你好,王建峰律师:
我是农村一建材老板,去年售出简易木门四套,买主付款后把门拖回去了。十天过后他自己没有找到木工师傅安装,便打电话要我帮忙联系一个师傅,我便介绍了一个木工去他家,并嘱咐他安装完毕后找老板支付工资(每套20元,共80元)。而在安装过程中,该木工由于不小心而又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被自己的斧头和钉子撞击产生的东西伤了眼睛,治疗花去了两万多元。他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我向他赔偿各种费用共九万多元。请问我们之间是雇佣关系吗?我需不需要向他赔偿?
对方应起诉房主,他们之间构成雇佣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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