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月份再去复查,现在我该怎么办,单位算不算是违约了呢,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是应届毕业生,应聘了一家银行,通过了所有面试,虽然在体检的时候查出来是大三阳,但是单位说只要今后每半年提交一次体检报告就可以了。我是学习金融的,当然想进银行了,又有这么一家银行愿意接纳我,我很高兴,就签下了三方协议(签定协议的时候并没有说到后面的复测)。违约金2W,结果现在接近报道时间了,银行打电话给我说让我去检测DNA乙肝病毒浓度,出来后是比较高。就导致了现在银行说让我先回家然后10月份再来体检,达到了他们可以接受的标准了,就再说。
现在银行的说两条路给我:
1。找到另外的单位后,人力资源部的可以给我开一个证明脱离关系。
2.10月份再去复查。
现在我该怎么办?单位算不算是违约了呢?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应当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来定。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