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该通过怎样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你好,段美传律师:
进公司一年多了,做的是出纳工作。
有次过失(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在填后面背书时,将单位名称写漏了一个字,及时发现的)单位调岗,出纳工作已经移交了……单位没给员工任何保障,却对员工要求特严,想到辞职。
没签合同、没有买保险、没有任何保障……辞职时该办什么手续?怎样来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八十二条……该通过怎样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你可以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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