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应对本人做何种赔偿,还有就是酒店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应赔偿相应的补偿金?
你好,徐智强律师:
本人现在一家酒店上班,具体情况是我从2009年2月23日上岗工作到6月29日。但是期间酒店未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而现在酒店因房产原因现在声称从2009年6月30日就停业。停业后员工均结资解散。但没有其他任何经济补偿。我想问酒店未与我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违法,以及应对本人做何种赔偿。还有就是酒店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否应赔偿相应的补偿金。
您好!酒店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应给你双倍工资。酒店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时,应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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