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去讨回我应该得到的相应赔偿?
你好,简斯林律师:
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我去一家建筑工地上班的第一天就出工伤,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状况:左手3只手指被切断,手术接起来后到现在近2个月了,目前三个手指基本没有知觉。我跟工地老板协商赔偿问题,结果工地方只付所以医疗费用,对我的手伤残方面、住院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等都不愿意支付,我对这方面也没多少了解,我想请问几个问题:我这样的伤残程度正常情况下应该得到多少赔偿算合理?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去讨回我应该得到的相应赔偿?希望你们能够帮帮忙,感谢!
先去当地劳动局申报工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程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