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见状后我立马给了300元让他们去医院,现在受伤的工人在住院冶疗,请问这件事情我有责任吗?
你好,高金萍律师:
我在搬家的时候,先请了1个临时工人搬家,看完要搬的东西后,结果这个工人另外叫了两个人来一起搬,当时约定好一人给20元,共60元,结果后被他叫来的两个工人在抬玻璃茶几的时候把茶几摔破,摔破的玻璃把其中一位工人的脚筋割断,当时见状后我立马给了300元让他们去医院,现在受伤的工人在住院冶疗,请问这件事情我有责任吗?如果负责的话,我应该承担几成的医药费。
按照你所说,你和三个工人应该属于承揽合同纠纷,所以你不需要赔偿他们医药费。但是对方肯定会抗辩说是雇佣关系,关键是你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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