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书元律师:我是2005年签订的10年劳动合同,单位无故不给最低工资,如果我提出辞职?

于书元律师:我是2005年签订的10年劳动合同,单位无故不给最低工资,如果我提出辞职?,第1张

你好,于书元律师:
我是2005年签订的10年劳动合同,单位无故不给最低工资如果我提出辞职,经济补偿金是按2005年签订的劳动合同,最多补偿12个月计算,还是按新劳动法,最多补偿20个月计算。我在单位工作了26年。

位律师回复

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三年一签最低工资更改标准是怎样的呢。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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