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就没有去上班了,到这个月初,给老板打电话,要求结算4月份工资,老板开始说过几天有?
我朋友于08年11月24日在五家岭某公司上班,入职2月后于08年1月24日要求转正。之前老板说得很好听,2个月后签订合同并且增加一定的工资,但是之后所有的同事都陆陆续续离开了公司,原因是老板几乎不按时发工资,还苛刻的要求员工。比如请假一天,扣2天工资,可以加班无理由,迟到就扣钱……哪些陆陆续续走的同事到该发工资的时候找老板要钱,老板就找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最后哪些同事闹到劳动局才协商“补偿”50%的工资。说明一点,老板是公务员。我朋友看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进公司半年了,连正式合同都没有,只签了试用合同,更别说涨工资。09年5月1日,我朋友提出辞职,老板不同意,但是我朋友去意已决,5月3日就没有去上班了。到这个月初,给老板打电话,要求结算4月份工资,老板开始说过几天有,结果10天之后再问答复时,老板以“没有同意离职”为原因,要求我朋友与他们律师谈。
位律师回复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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