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总得找有个窝住呀,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国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曾杰律师:
我原是重庆天原化工厂的职工,87年被分到本单工宿舍一个15平米的房间居住。2001年单位要求裁员。说我们87级以后进厂的人不受国家保护,必须下岗。于是我听话地下岗了。宿舍一住就是10多年,期间每个月还交纳了50元的租金。现在面对国家修公路要拆迁,单位就谎称说不是因为要开发,说我们不是它的职职工,不应该享受它的福利,要求我们搬走,而我们这里的人多都是拖儿带女,40岁以上的人,而今工作还没有,哪里买得起房子嘛!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总得找有个窝住呀!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国家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上你不利,争取权利,找政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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