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要自己交个人部分,工资也一直没有给我,请问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你好,吴园律师:
我2002年请假,没有上班,2008年学校把我除名了,可是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都不给我,说是要自己交个人部分,工资也一直没有给我,请问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n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n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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