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在这样情况下我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要退款的话,我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需要怎么做?
各位律师:
我于3月底看了一个楼盘的房子,交了40%的预付款,并且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由于这个楼盘属于期房,预售合同约定为明年的5月30号交房。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他们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我询问过售楼小姐5证是否齐全,答暂时还没有,要到8月份证件才能都办下来,到时候给我换正规的发票和售房合同并出具相关的文件证明,帮我们办理房贷。现在给我的收款收据,不是正规的合同,我想请问在这样情况下我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要退款的话,我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需要怎么做?
如果在争议发生,在起诉前还没有获得齐全五证,合同应属无效,退款主张应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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