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万一以后出现问题,那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一方所有,那我岂不是很受伤?
你好,段美传律师:
我和老公在07年共同商量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除了我们攒的几万元钱,剩下的都是和亲戚朋友借的,之后需要我们共同去还,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之后用他的名字开了一个还贷账号,每月的还贷钱是他去存,我的工资主要用来生活开支等,08年底结婚,09年6月刚办的证,请问我们之间万一以后出现问题,那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一方所有,那我岂不是很受伤?
你的担心很有道理。要解决这个问题,与你老公商议,签订个协议,将这些情况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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