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如果新的房产证写了我的名字,我爸大老婆那边还有权干涉吗,那块地是不是完全属于我的啊?
邹律师您好!
有一件事始终困扰着我。事情是这样的……
我爸在9年前去世了,当时并没有给她登记死亡,在他去世之前,他有两个老婆,大老婆生有一对儿女,二老婆(也就是我妈)没有生儿育女,我是他们捡回来的,不过捡到的时候他们就把我写入了他们的户口簿里。我爸死亡的时候并没有对遗产进行细分,也没有留下什么遗嘱。
现在问题出来了。我家有块地建有1层的商铺,9年来都是我跟我妈打理的,而老的房产证明(村委出的那种)写的还是我死去的爸爸的名字,现在我打算办理房产证,并把那块地写到我的名义下,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或资料吗?
还有,如果新的房产证写了我的名字,我爸大老婆那边还有权干涉吗?那块地是不是完全属于我的啊?
对于上面这些问题,望邹律师不吝赐教。谢谢啦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但地上建筑物可作为遗产。你和你的养兄弟都有权继承,你母亲如果与你父亲是合法婚姻,你母亲也有权继承,而你父亲的前妻则无权继承。在继承时,应先将你父亲与你母亲的共同财产分割,分割后属于你父亲的那一份财产才能作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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