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我该怎样做?
你好,范秀利律师:
我家是2000年拆迁的马路傍边的二层楼房,当时村里的政策是房产证为准一平方米换一平方米楼房,超出原房产证面积2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820元/平方米计算,超出2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计算。当时,我家是因为修路而拆迁,村里说过若是旧村改造,还会按照旧村改造给予补偿。2006年旧村改造,今年全部改造完毕,村里在非常不情愿的情况下对2000年的拆迁户重新补偿,其中有一条是让拆迁户当时以820/平方米现在按照2180/平方米和1200/平方米现在按照3000/平方米的的价格补齐房款,请问对于这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我该怎样做?
根据你们之间的拆迁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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