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请问目前是否合适谈赔偿呢,如果谈赔偿的话,应该赔多少钱呢,这些钱包括那几方面呢?
你好,沈明律师:
我在6月8号上班时间,骑电瓶车和同事为公司办事,在离公司不远的路口,被一桑塔纳撞伤,肇事者无证驾驶,走人行道并且是反方向行驶,当时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认定责任是肇事者全部负责。肇事者也带我去了医院检查与治疗。我现在面部鼻子与嘴下方缝了两针,下巴有三处伤口,左腿的膝盖包括膝盖上部和下部暂时被检查为肌肉损伤,医生说等肿消下去后才可以检查软组织是否伤到。并且最近两三个月不能上班,交警队叫我们先私了,那请问目前是否合适谈赔偿呢?如果谈赔偿的话,应该赔多少钱呢?这些钱包括那几方面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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