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各大论坛发帖,请问这与合同内容不同是否已经违反看合同法呢?
你好,廖霄翔律师:
我在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以为代表我进入教育行业了。
但是十多天来,似乎工作内容与合同上面截然不同。
我是应聘的办公自动化老师,也按学校要求备好课,现在上班天天安排我在招生办工作。
整理资料,打印复印,到劳动厅办理学生考试证书。
现在还要求我每天在博客上发表文章不低于两篇,到各大论坛发帖!
请问这与合同内容不同是否已经违反看合同法呢?
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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