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受理案件是合理合法的吗,应该怎么办,3,如果要起诉,应该起诉谁呢,乡镇府,还是那户农户?
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家与同村另一户村民发生了土地纠纷,(我家种了20几年了,现在那户人家非说是他家的),乡镇府调解的结果是:取消了我家的承包权,现在那块地相当于集体所有,没有承包给哪户,但我们两户都没有在调解书上签字。但是调解当时,那户人家就将原本我家种在地里的庄稼拔了,然后自己种上了。我家当时报案,但派出所不受理,说是政府调解了是集体的土地,不是我家的,就应该拔。
请问:
1。调解书没有当事人签字有效吗?
2。派出所不受理案件是合理合法的吗,应该怎么办?
3。如果要起诉,应该起诉谁呢?乡镇府?还是那户农户?
要看你的案件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治安案件,应该由派出所受理,,造成的损失可以由派出所一并处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如果不是治安案件,是一般民事纠纷,派出所肯定不受理,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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