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次住院花了1万5千多多是我自己拿的,被害人花了不到5千,麻烦您们律师了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我给人打了,但是那天我喝的太多什么都记不住了,被害人和在场的有几个证人都证实我打的我认罪了,被打的对方鉴定为轻伤害,我在那次也被受害人找的同伙40多人拿镐把和砍刀被打,但是我还没去做伤残鉴定,这事都已经2年半了,明天我去做医生说我的伤势可能是重伤害,派出所说我是跳的楼但是我别4到5人拿镐把打的后脑和腰部,他们说要给我废了我没办法才跳的楼,我跳楼是脸部先掉的地上,还有那次的事件派出所说这是两个案子我被打要立案侦察,请问一下这是不是属于一个案子,我在派出所承认我打的到检察院我没有承认之后检察院送到派出所,派出所找到我我又承认了,我那天喝的太多,什么都不记得了,不承认不放我走,我想问一下我在去检察院我不承认我打的我该怎么说,我那次住院花了1万5千多多是我自己拿的,被害人花了不到5千,麻烦您们律师了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位律师回复你被打的事情已经经过了两年半,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处理,你不能再要求赔偿了。你现在如果确实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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