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经理以我工作表现不好为由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支付拖欠我的工资,我现在该怎么办?
冷律师:
您好!
我是一家装饰公司的员工,我在08年6月份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为期一年,我在09年5月的时候向公司经理口头提出辞职,原因是自09年开始公司每个月扣除我们工资的25%,说是年底一起发,我感觉这非常不合理,所以向公司提出辞职,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公司又拖欠我一个月工资没有给,加上3个月的25%,一共有2000多元钱,我向经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拖欠我的工资,但经理以我工作表现不好为由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支付拖欠我的工资,我现在该怎么办?
公司应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返还扣押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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