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后来才知道不是,只是认识不久的朋友,我想问问这样的关系真的没有责任吗?
各位律师:
出事后我们一直在为她治疗,可她们家一直不好好配合,老找些事情自己想一出是一出,也不听从医生的治疗。自己想到做什么检查就非要做什么,还说她不相信这边的医院要转到她认识人的那个医院,医生都很无奈。现在又让检察院上班的什么姐姐给我们打电话说要做个慈和公证,和CT。我们都同意了。可她的姐姐又问我的经济条件。意思好象责任全在我一样,让我受不了。我想请问在交警队没有责任划分之前,她们有这个权利吗?还有她在交警面前说骑摩托的是她老公,可后来才知道不是,只是认识不久的朋友,我想问问这样的关系真的没有责任吗?
一切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根据划分责任再赔偿吧!如你所说属实,骑摩托的应该至少为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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