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为我对公司对我一件事故处理的结论不服,我准备离开公司,这样公司对我有赔偿吗?
你好,罗莉律师:
我2000年签合同进公司,2008年签新合同为3年,现因为我对公司对我一件事故处理的结论不服,我准备离开公司,这样公司对我有赔偿吗?如果我不离开公司,让公司开除我,我可以得到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根据上面的情况,提出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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