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我们签个别的合同呢,签个借款合同再签个他必须把房子卖我们的合同,再公证一下,这样有效吗?
你好,何乃民律师:
我前几天看中一套房子,但有这么一个问题,这个房子的房照据房主说他用这个房照办的公积金贷款,房照没在手里,他的意思是我先交房款的一半,他用这钱先把用这个房照抵押的钱的余款补齐,把房照抽回来然后我们再办理过户手续什么的。这事我感觉有点不太托底,怕万一我把一半钱先给他了,他把房照抽回来以后再不认账了或者变卦了不把房子卖给我们了怎么办,我要怎么办才能稳妥呢?这种合同是无效的,那如果我们签个别的合同呢,签个借款合同再签个他必须把房子卖我们的合同,再公证一下,这样有效吗?
你好:可以通过中介办理,在中间起到一个制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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