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六年,姓孟的要求合理吗,我有无法律依据拒绝该要求,我应该怎么办才好?
你好,卫旅洲律师:
我是山西省某县人,在城内建有8间房,前后都是私人住宅,东面是街道,西面原是国有工厂,在我家院墙西面与该厂院墙之间有一南宽北窄呈三角形地方属于我们所有,于2003年3月建南房时在正房西面多占了约31.5平方米的三角形面积,该厂于2004年改制,卖给了一个姓孟的私人,现在因多占面积,姓孟的向我索要3万元的土地费,请问,时隔六年,姓孟的要求合理吗?我有无法律依据拒绝该要求?我应该怎么办才好?
如果该块土地属于对方土地证范围,对方要求合法,你没有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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