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30日内没收到款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日期该如何计算呢?

如30日内没收到款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日期该如何计算呢?,第1张

你好,张达金律师:
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的日期为2009年4月22日,双方签收判决书的日期为2009年4月29日。判决书上写明有15天的上诉期,双方都没有进行上诉。请问,据此判断,此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应该为何时?烦请告知具体的日期。十分谢谢!
因为判决书上判定,男方需向女方给付25000元卖车款的规限日期是判决书生效后的30日内,如30日内没收到款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日期该如何计算呢谢谢!

位律师回复

自2009年4月29日开始,满十五日后,判决书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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