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是让我做孙子似的,人家如果愿意迁走早以迁走了,不是吗?
你好,王建峰律师:
我于今天3月份买了秦园居二手房,属于徐家棚派出所,今天去办理户口时发现原户主的户口还在我的房子上挂着没有迁出,我咨询派出所的警官,他建议我自己去找原户主,但原户主现在没有房子了,是租的房子住,所以不愿意迁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续。
现在我问的是户口的问题,房产证,土地证早以办好了,只是这个户口的问题在武汉法律是如果保护我这类人的?现在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户口进不来,这个现象正常吗?法律有没有相关的保护办法或者处理手段?千万别是让我做孙子似的,人家如果愿意迁走早以迁走了,不是吗?
1、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
2、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以上是对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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