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80元,应补每月工资差额怎么算,3、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如何计算?
各位律师:
我工作的公司2000年前是台州的一家国营企业,2000年改制成股份制企业,2004年为中外合资企业,2007年变成全外资企业。
我在2000年进入公司,至2006年4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承认这是事实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全额自缴。2006年5月开始签订了三年固定合同,于2009年4月合同期满。现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
1、2000年至2006年4月前公司未为我们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可否要求公司再补还给我?
2、月工资750元,加班补贴30元,夜餐补贴64元,应扣养老金黄98.4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80元,应补每月工资差额怎么算?
3、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如何计算?
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可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每月30元;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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