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现在居住的房子应如何继承,我能将母亲的房产完全继承吗,张某的女儿有权继承吗?
你好,陈勇律师:
我父母离异后,母亲再婚,他们现所居住的房子,是婚后我母亲单位分的,其房产本是我亲生母亲的名字。其再婚的丈夫张某因病去世后,张某有一女儿,和他的原配妻子一起生活。张某去世前,写过证明,说现在与我母亲的住房归我母亲一人所有,其他人不得占有,双方及证明人都有签字和手印,但是未经公证处公证。我亲生母亲想把房产留给我,请问,我母亲现在居住的房子应如何继承?我能将母亲的房产完全继承吗?张某的女儿有权继承吗?
已经过户给儿子。女儿就无法继承父母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下,儿子、女儿继承权平等,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遗产是父母去世时在其名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去世前赠予他人或者出售的,不属于遗产《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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