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审法院判的这么不公平,我上诉能有希望的到公证判决吗,那位律师愿意给我代理呢?
我住平房院,进出家必经过A家,房管所占用院内通道盖房,我和其他居民向有关部门反映,A为此仇恨我们,经常找茬骂我们.一天我经过A家时A无故辱骂我并打伤我,我没还手还嘴.鉴定为轻微伤,公安处罚了A。后来,A经常滋事影响我家生活,无奈我将A告到法院,要求他赔偿医药费,向我赔礼道歉。我向法庭提供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诊断证明;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被告提出反诉:说他打我时,我顺便带出的垃圾把他的衣服弄脏,要我赔偿他衣服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现一审判决A赔偿我医药费;驳回我其他诉讼请求;驳回A的反诉请求;诉讼费由我负担.虽然我得到医药费的赔偿,但要全部负担起诉费;我有那么多证据证明A故意打伤我,致使我夜里睡不着觉,路过他家时都心惊肉跳,非常害怕,生怕A再次打我.A没有证据证明他的衣服是我所携带的垃圾弄脏的,为什么一审法院判的这么不公平!我上诉能有希望的到公证判决吗?那位律师愿意给我代理呢?
位律师回复你好!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如原判决错误的,上诉法院会改判或发回重审!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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