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刘洪国律师:
我是2008年7月份到一个北京的公司工作,公司给解决了户口,因为各种原因,我现在想换一家企业,我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注意是申请而不是通知),但是公司领导说我的辞职理由不充分,并以解决了户口为由阻止我离职,还跟我说,若闹僵了的话,会卡我的户口,即使我走了,户口也带不走,等等。请问,我公司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若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能胜吗?
急盼回复,谢谢!
位律师回复
你如果是按程序递交辞职申请,一个月后你可以离职,离职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给你办理退工手续,如不办理,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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