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有律师回复说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支付,还想问的是公司应给与几个月的补偿,最高可达多少?
各位律师:
我在一家韩资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现在公司经济亏损,公司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答应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我是2008年10月1日进入该公司的,刚开始的时候工资是4000,2009年后由于经济危机工资降到3200,从五月分再次降工资现在每月变成2200,刚才有律师回复说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支付,还想问的是公司应给与几个月的补偿,最高可达多少。谢谢
第
一,补偿按照上年度全部工资、奖金等收入的平均值计算。第
二,能得到一个月的补偿金。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可另外要求一个月的。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