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以常理来讲这也太不合情理了,我想问问您,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什么,怎么个赔偿法,该怎么做?
你好,吴丹律师:
您好,我恳求您帮我判定一下这样是否合理:
我的一个亲戚,40多岁,在一个矿业公司上班,所干工作是下井,有20多年的工龄,因鉴定为职业病-矽肺而不能工作,在家休养一年多,之后病情加重,必须到医院治疗,住院了6个月后死亡,期间医疗费由公司出。他有一个妻子(无业),有一个儿子在上初中,该公司赔偿是这样的:一次性赔偿2.4万元,儿子赔偿每个月400元。其他的没有任何的赔偿了。我感觉以常理来讲这也太不合情理了!
我想问问您,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什么?怎么个赔偿法?该怎么做?
另外说一下,他在上班期间综合保险,社会保险都交的。
希望您能帮帮忙,谢谢
工伤死亡应赔偿60个月的死亡赔偿金,6个月的安葬费(按统筹地区平均工资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本人工资的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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