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给我写借据,我现在只有当时的汇款凭证,他现在已经辞职离开宝鸡去北京,我几次提起还钱的事情?
你好,余伟安律师:
06年10月,我朋友说他所在的眉县劳教所稽查大队偷偷买了单位部分废铜,几个同事把钱分了,后被上级领导发现,要求稽查队所有分钱的同志退赔,他说经济拮据,向我借钱,当时我通过银行帐号给他汇去3000元。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三年,他始终不提还钱的事情,也没有给我写借据,我现在只有当时的汇款凭证。他现在已经辞职离开宝鸡去北京。我几次提起还钱的事情,他总是不正面回答,把话题叉开,或者说自己经济困难的很多问题。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你没有借据,汇款单据也不能直接证明对方借款的事实,最好是有其他证人或是录音证据,否则很难诉讼,现在已经超过2年,只要是对方说明什么时候还钱,做录音再行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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