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一周六天全日工作制,并未给出任何相关补尝,请问我可以向公司获取哪方面的赔偿?
你好,曾杰律师:
曾老师:
你好,首先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打开这封咨函,对此我深感谢意。我是重庆泓浦机械有限公司的一员普通科员,我于2007年7月21日开始在该公司上班,直至2009年3月1日公司才和我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另,直至今日公司未按劳动法规定为我购买任何社会保险及从未享受过带薪年假。
现我公司在09年3月1日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上面明确规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公共休息(即一周五天全日工作制),现由于公司搬迁至重庆南岸茶园工业园区内与该园区内一家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后。从2009年5月4日起,未与我本人商量,私自更改劳动里的相关规定,即一周六天全日工作制,并未给出任何相关补尝。请问我可以向公司获取哪方面的赔偿。
谢谢,盼复!
可以要求给付加班工资,交纳养老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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